餐饮晨检体温
餐饮晨检体温的标准和措施包括:
体温限制
餐饮单位应规定员工晨检时体温不得超过37.3℃。
若体温超过37.3℃,员工应暂不安排工作,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
检测方法
体温测量应使用非接触式红外测温仪进行,以确保安全性和准确性。
检测过程中,员工和来访者应戴好口罩,保持距离,不得与他人交谈。
记录和追踪
对每位员工和来访者的体温检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检测时间、体温结果。
检测记录应保密,并妥善保存,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
其他检查项目
除了体温,晨检还应包括呼吸、咽部、胸部、腹部和皮肤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员工身体状况良好,无咳嗽、流涕、喉咙痛、皮肤感染等症状。
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还需进行手部清洁和消毒,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并使用含酒精的洗手液。
培训和考核
食堂负责人每日组织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员工食品卫生知识,确保员工熟记并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