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评职称

中小学教师评职称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涉及多个条件和步骤。以下是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基本要求

学历和资历

正高级教师:最低学历为本科,5年以上高级教师岗位经验。

高级教师:博士学位2年以上一级教师岗位经验,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5年以上经验。

一级教师:根据学历不同,要求4-5年以上二级教师岗位经验。

二级教师:根据学历和工作经验有所不同,大专见习一年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5年以上经验。

三级教师:大专见习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教学业绩

高质量教学:教学成绩突出,学生表现优异,参与课程改革和研究。

教学示范: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指导青年教师。

教研成果

课题研究:参与或主持课题研究,撰写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发表论文。

专著出版:出版教育教学著作,内容要有深度和见解。

专业素养

继续教育:参加培训,取得相应学分。

证书获取:获得相关荣誉证书和资格证书。

其他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规定,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

班主任工作年限: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需5年以上,一级教师3年以上。

评审流程

上报职称计划备案:

各学校根据规定上报职称计划。

审批指标:

相关部门审批职称计划指标。

公示指标:

指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准备:

包括量化考评、讲课答辩等。

评审会讨论:

评审专家综合考量参评人员情况。

公示监督:

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材料上报:

上报评审材料。

网上申报:

通过网上系统进行职称申报。

材料复审:

相关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

逐级审核:

材料逐级上报审核。

讲课答辩:

参评人员进行讲课答辩。

评审会讨论通过:

评审会讨论并确定通过名单。

上传会议纪要、网站公示:

最终结果上传至相关网站公示。

特殊通道

对于获得特定荣誉或称号的教师,如“时代楷模”等,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

注意事项

师德师风为首要标准,强化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不予推荐。

对于在职在岗人员,有特定工作年限和岗位经验要求。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发布的政策和通知,具体评定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考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