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餐饮垃圾处理办法
通辽市针对餐饮垃圾的处理办法主要依据《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规定。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总结:
禁止行为
将餐厨垃圾直接倒入河道、排水管网、公共厕所等非指定地点。此类行为将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罚款。
管理办法
收集与运输:通辽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粪便)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通辽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建议:
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餐厨垃圾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