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预订管理规定内容
餐饮预订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接待客户礼仪
接待客户时应注意礼貌礼仪,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对客户的赠予要婉言谢绝。
职权范围
不得超越职权范围,给客户以不应有的优惠。
预定方式及内容
接受电话、短信、微信、网上在线等多种预订方式,但须提前1天以上(不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进行预订。
预订时应明确人数、用餐时间、用餐地点、餐标等信息,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预定记录与确认
预定内容详细记录,字迹工整,信息传递迅速、准确。
预订信息在收到后及时回复并确认,若未能及时回复或确认,则默认预订无效。
预订变更与取消
如需变更用餐时间、地点及人数等,应提前至少半天通知,否则将无法保证变更后的需求。
取消预订须提前至少1天以上通知,否则预订定金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