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预订管理规定内容

餐饮预订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接待客户礼仪

接待客户时应注意礼貌礼仪,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对客户的赠予要婉言谢绝。

职权范围

不得超越职权范围,给客户以不应有的优惠。

预定方式及内容

接受电话、短信、微信、网上在线等多种预订方式,但须提前1天以上(不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进行预订。

预订时应明确人数、用餐时间、用餐地点、餐标等信息,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预定记录与确认

预定内容详细记录,字迹工整,信息传递迅速、准确。

预订信息在收到后及时回复并确认,若未能及时回复或确认,则默认预订无效。

预订变更与取消

如需变更用餐时间、地点及人数等,应提前至少半天通知,否则将无法保证变更后的需求。

取消预订须提前至少1天以上通知,否则预订定金恕不退还。

餐位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