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餐饮罚款

在文登区,有两起餐饮企业因违反相关法规被罚款的情况:

威海于氏胖子龙虾餐饮有限公司

违规内容: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备案审批私自加工食品并通过网络订餐的形式对外销售,且在其经营场所的后厨和保鲜柜中发现了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酱油。

处罚结果: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拟罚款2.5万元。同时,该企业和其法人信用等级被直接降为B级。

威海九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内容:因抢注“淄博烧烤”商标被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0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

这些案例表明,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违反食品安全和商标法规的企业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建议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受到类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