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打官司流程

深圳市打官司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原告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等,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7天)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办理立案手续,并通知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的答辩状也会送达给原告。

庭前准备

法院在立案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过传票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法院会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及开庭时间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庭审。广东地区多数法院支持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线上立案。

开庭审理

开庭时,法官会主持庭审流程,核实当事人信息,询问原告的起诉状是否有变更和补充,以及被告的答辩意见。

原告和被告分别进行举证和质证,法官会针对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并总结争议焦点。双方有机会发表辩论意见,并进行最后陈述。

判决

大多数案件不会在开庭当天宣判。法院会在庭审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几周)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会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当事人。

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