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企业总工

景观设计企业总工(总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组织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上级有关科学技术、技术专刊、技术标准、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对违反这些制度并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经营失误的,有责任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时,提请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

参与管理体系策划

参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以及方针、目标、指标的制定。

技术管理工作

主管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审定或审批技术改造、科技实验项目、新产品、新工艺、新结构推广应用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签署评审结论。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行业的各类标准、规范、规程、规定以及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科技发展规划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进步、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计划,组织落实各级技术责任制、技术节约降低成本措施,组织研究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促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

项目管理与技术审核

对大型建设项目及结构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主持图纸会审及主持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二层机构上报的重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