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周转房申请条件

深圳周转房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市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由市财政发放工资的在编职工。

申请人家庭或个人在深圳市无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微利商品房、市场商品房及自建私房。

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编制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户口本、所在单位提供的无房证明。

如有职务、职称,需提供任职文件或职称聘书。

其他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

分配原则

深圳周转房采取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分配。

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情况、住房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和排队。

先到先得,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优先考虑。

分配方式

深圳周转房分配采取集中入住和随时入住两种方式。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