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实行
测绘资质实施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资质等级与专业类别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审批与管理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除甲级资质外的其他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审批流程与公开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申请要求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相关人员和技术装备证明等。
电子证书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启用测绘资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域性委托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部分乙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委托给各盟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包括新单位注册申请、资质变更、复审换证等。
审批时限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监督管理
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报送
测绘资质单位需要定期在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注销与延续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注销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和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开资质注销信息并办理注销手续。
测绘资质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这些措施旨在提升测绘领域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