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广州市的经济适用房 可以买卖,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满5年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政策规定满5年后,购房人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后,才能合法销售。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计算,且全额上交市财政。
封闭持有期:
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持有期为3年,从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封闭持有期满后,承购人确需转让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建设运营机构设立的流转平台上挂牌出售,但出售价格不得高于原购房价格。
购买资格: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户籍和收入条件,例如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综上所述,广州的经济适用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买卖的,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包括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等。建议在购买前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