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使用标签添加剂
餐饮企业在使用标签添加剂时,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标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合理。以下是具体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采购与查验
餐饮企业应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标签与标识
食品添加剂的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示,并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信息。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标签中如实标明,包括使用量、使用日期、使用品种等。
使用范围与限量
餐饮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例如,某些着色剂如日落黄、柠檬黄等不允许用于牛肉。
管理与记录
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存储、使用等环节的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记录食品名称、食品数量、加工时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量、使用人等信息。
按照先进先出、先入先出的原则使用食品添加剂,避免使用过期或变质的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