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收费标准

截至2024年,青岛市的物业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月·平方米。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月·平方米。

三级收费标准:

0.50元/月·平方米。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月·平方米。

此外,对于收费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内(含8万平方米)的小区,物业费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因此,上浮后的五级物业服务最高收费不得超过3.02元/平方米·月。

对于收费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不得上浮,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52元/平方米·月。

建议: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确定物业费时,应参照最新的政府指导标准,并注意上浮幅度的限制。

对于具体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