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餐饮税务政策

北京市餐饮业的税务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营业税

按照营业额征收,税率为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7%交纳,具体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教育费附加

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其他附加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计算交纳。

所得税

公司制企业:按照应税所得(以企业会计利润为基础,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的33%交纳。年应税所得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税率为27%;年应税所得在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按照超额累进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为:应税所得5000元以下的部分为5%,5000-10000元部分为10%,10000-30000元部分为20%,30000-50000元部分为30%,50000元以上部分为35%。

增值税

销售自行加工的食品,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