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停业的文件规定

关于餐饮业停业的规定,通常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并发布。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停业规定:

暂停营业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10日: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含米粉店、烧烤店等)暂停营业。

2022年3月18日起:全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仅提供食品外卖、外带服务。

2024年10月7日至10月9日:所有宾馆、酒店、饭店等餐饮场所全面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打包带走、外卖服务。

营业恢复时间

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例如,某些餐饮单位在暂停营业后,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措施

餐饮单位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1米线、扫场所码、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

暂停堂食服务期间,各餐饮经营商户要主动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经营场所暂停堂食,只能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法律责任

违反停业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未按要求关闭继续营业的餐饮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公众参与

社会各界发现餐饮单位私自对外供餐或经营野生动物者,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呼吁广大游客在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佩戴好口罩、配合扫码及测温且保持一定安全间隔距离,错峰出行。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暂时停业和严格的防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从而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相关餐饮单位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疫情防控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