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餐饮服务许可证
新乡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名称预登记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按要求填表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消防电检
在装修时向所在辖区申请消防审批,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和验收。
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