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餐饮单位未佩戴头套处罚 对于餐饮单位未佩戴头套的处罚标准如下:个人未佩戴头套拒不佩戴的个人,最高罚款100元。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免费提供口罩拒不提供的,最高罚款5000元。累计处罚三人次以上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建议: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佩戴头套,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建议餐饮单位及时改正,以免受到更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