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小餐饮未备案处罚
在马鞍山,小餐饮若未进行备案,将面临以下处罚:
罚款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小餐饮、食品摊贩未办理备案的,应当教育、督促经营者依照规定办理备案。若拒不改正,可能会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处罚措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建议
小餐饮店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对于已经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及时备案的小餐饮店,应尽快补办备案手续,以免进一步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