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放装规则
测绘放装规则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标桩检查与保护
承包人需检查工程原测设的所有永久性标桩,并将遗失的标桩在接管工地14天内通知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工程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完成复测,并将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需对施工中所有的标桩(包括转角桩、中桩、桥涵结构物和隧道的起终点、控制点等)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
承包人应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整地交给监理工程师。
测量资料与标志
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全部的测量标记资料,所有测量标记应涂上油漆,颜色需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易于辨别。
承包人应自费完成全部恢复定线、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并对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的质量负责到底。
异议处理与标高修正
对持有异议的原地面标高,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出有误的标高和相应的修正标高表。
在监理工程师确定正确标高之前,对有争议的标高的原有地面不得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