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荒地测绘收费标准
集体荒地测绘的收费标准如下:
宅基地测绘
一般每平方米0.5至1元之间。
土地测绘
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3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13元/宗地,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讯等用地(不包括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按10元/幅收取资料复制费。
测绘成果审核、验收
1:5000及以上比例尺测绘成果审核、验收,每平方公里100元/次。
1:5000以下比例尺测绘成果审核、验收,每平方公里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