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测绘资质

上海测绘资质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书

办理资质申请、专业类别变更、复审换证(延续)等事项时,须上传申请书。申请书应为单位的正式行政文件(红头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单位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范围、持证情况、人员装备情况、业绩情况、体系制度的运行情况、拟申请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并对本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申请单位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来申请对应的专业类别。系统中申请的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应与申请书中拟申请的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一致。

申请书中的文号、落款日期应与当前申请时间节点保持一致。

资质等级及专业类别申请

申请单位若有上级主管部门,填写主管部门意见,并提供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填写内容,应与法人资格证书中严格一致。

单位名称发生过变更的,上传名称变更材料至法人资格证书附件中。

单位基本信息

技术人员信息:

基本要求:录入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和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子公司的人员不予认可。

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上传正反面。

基本条件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具有符合要求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其他要求

申请单位必须拥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这些技术人员必须是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和子公司的人员不予认可。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初次申请免于提供)、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分管资质申报领导)的身份证、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材料等。

审批流程

全国测绘资质申请都是统一网上申报,在统一的网址: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建议:

申请单位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网上申报。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在申请过程中不会因为材料缺失而延误。

留意申请时间节点,确保申请书和其他材料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