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定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适用范围: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建成区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
其他由区(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区域
鼓励措施:
鼓励和支持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及相关纪念设施建设
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祭奠方式
殡仪馆、公墓和怀念堂等殡葬场所应提供便利和条件,并免费提供环保祭奠物品
禁止行为:
严禁销售、使用封建迷信用品,如冥纸、冥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