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测绘允许的误差

面积测绘允许的误差标准如下:

一般规定

面积误差通常允许在3%以内。

整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误差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具体分档

若建设用地总面积未超出1000平方米范围内,其面积误差可容许在3%。

如超过1000平方米但在500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则误差可适当放宽至2%。

对于超出5000平方米且在1000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其误差值可进一步放宽至1.5%。

当总面积达到或超过10000平方米时,误差值将被严格控制在1.3%之内。

累积建筑面积

累积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