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购房新政策

南京的人才落户购房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才购房资格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且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者。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者。

购房限制条件

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这三个区域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购买住房。

在主城区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符合人才购房服务条件的人才可以优先选购房源,价格是报物价部门统一审批。

人才购房享受对象为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政府定向筹集房源,根据人才需求,结合项目上市情况批量或整体筹集,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