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厨具投诉

在处理政府采购厨具投诉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投诉受理

投诉人需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包括投诉事项、事实依据、相关证据等。

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并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投诉审查

监管部门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投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监管部门可要求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投诉处理

监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之一:

投诉成立,要求被投诉人改正,并重新采购或重新评审。

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维持原采购结果。

投诉部分成立,部分不成立,要求被投诉人部分改正。

投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