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十届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南京市第十届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师德要求: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年资要求: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

聘任要求:

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受聘高级教师岗位。

其余学段教师,受聘一级教师岗位2年以上。

教科研训机构教科研人员,受聘高级教师岗位,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前具有8年以上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等一线任教经历。

综合育人

积极践行素质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深度理解并实践学科育人,育人成效显著。

在班集体建设、年级部学生管理等工作中有思路、有方法、有效果,师生称赞,家长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