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捐钱事件始末

香港大学捐钱事件始末

香港大学近期涉及的两起捐款事件概述如下:

戴耀廷捐款事件

戴耀廷,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在2013年和2014年期间,以匿名、个人和“占中”行动名义,向港大多个部门提供了高达466万元资金。

其中,戴耀廷在2014年5月以个人名义向港大民意研究计划捐款60万元,用于购买100台三星Galaxy Note 8.0手机及100台三星Tab 3平板计算机。

事件引起外界强烈批评,认为港大纵容学者以学术之名破坏社会秩序,损害港大百年校誉。

港大内部调查后,校务委员会公开审核报告,批评戴耀廷及其他涉事人员在处理捐款时“不符预期标准”,涉事人亦在多个处理程序失责。

李嘉诚捐款事件

2005年,香港大学医学院获香港长和系主席李嘉诚承诺捐款10亿元用于医科教学用途,医学院因此以李嘉诚冠名。

港大校长徐立之证实,捐款是分期支付,至今尚未收完款项。

李嘉诚基金会曾发表声明反驳指,有关捐助的细节和安排是按照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和大学方面的建议,且分期付款是配合港大争取配对资助的需要。

李嘉诚本人也表示,基金会的捐款“没一次拖欠”,并曾提早捐款。

这两起事件均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关于捐款的透明度和用途,以及是否影响了学术自由和大学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