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

广州市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如下: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经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严重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