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 46-2023)已经于2024年2月15日开始实施,同时废止了原标准(SJG 46-2018)。该标准旨在促进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包括: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审批,并严格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危险源等因素制定,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环境保护

施工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实施要求

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适用于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提升深圳市的整体建设品质。建议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确保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