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误工费最低标准
南京误工费的最低标准如下:
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能够提供最近三年收入总和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为最近三年收入总和除以3年除以12个月乘以误工时间,或者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乘以误工时间。
不能提供最近三年收入总和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如果受害人工资收入高于5000元并且能提供工资纳税的凭证,误工费可以按照纳税的工资总额计算。如果工资低于5000元,一般可以争取按照3500元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南京误工费的最低标准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有所不同,有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则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或提供的其他收入证明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