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标准工作时间: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弹性工作时间:企业可根据业务特点和员工需求,实行弹性工作制度,但需确保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
加班时间:因业务需要,员工需加班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
休息日:企业应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法定节假日: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安排法定节假日休息,如需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夜班工作时间:企业安排夜班工作的,应确保员工夜班工作期间享有足够休息时间,并给予夜班补贴。
季节性调整:企业可根据季节性业务特点,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并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签到制度
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次数: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上班签到时间: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完成上班签到。
下班签到时间:员工应在规定下班时间后15分钟内完成下班签到。
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
10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超过10分钟,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超过30分钟,6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早退:
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超过10分钟,3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超过30分钟,6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超过1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制度
请假批准权限:
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类型:
病假、事假、公差、外勤等。
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处罚规定
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代他人签到: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考勤记录和报表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总经理审核。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以上是一个较为全面的餐饮公司考勤制度概述,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