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落户最新政策

截至2024年,哈尔滨市的户籍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落户

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取消评估报告。

租房落户

在哈市五个非主城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租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可为承租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

房主同意并提供产权证。

房主办理租赁证并缴税。

租房半年以上且养老保险缴半年以上。

人才落户

具有学士学位者,愿来哈居住、工作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具有硕士学位者(含双学士)或中级技术职称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一方父母可随迁落户。

具备博士(含双硕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双方父母可随迁落户。

招商引资落户

被授予发明专利,在哈市企业开发生产,年产值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利税达20万元以上,可给发明专利权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外地人员来哈投资,固定资产或生产资料投资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经营2年以上,正常缴纳税款的,可给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亲属投靠落户

夫妻相互投靠,凭本人申请、双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到投靠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父母投子女或十八周岁(含)以下未成年人投父母的,凭本人申请、父母和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双方居民户口簿到投靠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在校学生、独生子女或原户籍地是哈市的离婚子女来哈市投靠城镇父母落户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已注销户籍的军人父母可以投靠户口是哈市户籍的军人配偶落户。

其他特殊政策

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

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凡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只要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可给本人和家属落户。

居住5年落户、往年出生以及收养子女落户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各类人才和投资,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同时简化落户手续,提高行政效率。建议关注哈尔滨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