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济南落户政策
外地人在济南落户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学历及职业资格落户
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请落户。
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含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且具有中级职称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即可落户。
社保及房产落户
参加济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人员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每套自用住宅,从落户那天开始算起,两年以内只能用于一次就业落户。
人才及紧缺急需人才落户
市人才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创新人才、社会贡献突出人才等,可以到济南落户。
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企业、现代服务企业,经市政府同意,其员工可整建制办理落户。
亲属投靠落户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
父母年满60周岁、子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有固定住所,允许投靠子女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