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民政预科录取顺序
高考民政预科录取顺序
高考民政预科录取顺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预科录取:
预科录取通常在本科平行志愿之前进行,属于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录取:
在预科录取完成后,才会进行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
具体顺序:
具体的录取顺序可能因省份和年份而异,但一般遵循以下顺序:
提前批本科院校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院校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院校
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
第一批本科院校
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
第二批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
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
特殊类型招生高职(专科)院校
高职(专科)院校
预科类型:
预科分为本科预科和专科预科,其中本科预科又分为A类(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顺序志愿录取)和B类(针对普通民族预科生或省外二本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平行志愿录取)。
填报条件:
报考预科志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不是所有考生都可以填报。
请根据您所在省份的具体高考录取政策和当年的招生计划,了解详细的录取顺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