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录取原则
井冈山大学录取原则
井冈山大学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数优先原则 :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实施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各占50%。
复试要求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中任意一门低于60分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非量化因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排序
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1成绩、初试业务课2成绩排序。
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序在一志愿考生之后。
公示和审批: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并向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报备审批。
政策性加分:
学校认可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