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录取原则

井冈山大学录取原则

井冈山大学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数优先原则 :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实施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各占50%。

复试要求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中任意一门低于60分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非量化因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排序

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1成绩、初试业务课2成绩排序。

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序在一志愿考生之后。

公示和审批: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并向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报备审批。

政策性加分:

学校认可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