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落户沧州市政策
研究生落户沧州市政策
研究生落户沧州市的政策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房保障
新全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可享受购房补贴,分别为30万元和15万元。
对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及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购房补贴分别为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
租房补贴方面,新引进的上述人才分别可享受2000元/月、1000元/月和1000元/月的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5年。
在沧州市无住房的引进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沧州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
随迁配偶及家属就业安置保障
对于新引进人才的随迁配偶及家属,若不在沧州市工作,根据其原职业背景,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安置到相应单位或国有企业。
生活保障
子女入学方面,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就读学校意向,并优先安排到优质学校就读。
医疗保健方面,引进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优先预约、挂号和诊疗等服务。
可免费乘坐沧州市区内公交车,游览本市范围内A级景区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