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云南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云南省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是云南省教育部门为了全面评价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实施的一项制度。该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道德

道德意识:关心国内外大事,敬重国旗、国徽、国歌,热爱祖国、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作贡献的愿望和意识。

道德行为:尊敬老师,孝敬父母与长辈,与同学友好相处,乐于助人,礼貌待人,举止文明,重诚信、知感恩,杜绝暴力、远离黄赌毒,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学业水平

包括学生在不同学科的知识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学习方法等。

身心健康

体现学生在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艺术素养

反映学生在音乐、美术等方面的艺术能力和素养。

劳动与社会实践

体现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技能等方面的表现。

云南省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通过综合这些评价结果,形成对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认识。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以及高校招生等方面。

云南省教育部门表示,将继续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式方法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以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