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设置要求
幼儿园设置要求
幼儿园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园舍要求
安全区域:
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污染区和危险区。
园舍结构:
园舍应牢固、合用、安全、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影响。
独立院落:
幼儿园应独自设院,院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居住或停留。
通风与采光:
幼儿活动室应通风干燥,光线充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卧室配置:
每班应设一间幼儿卧室,禁止设置3层床,床间距不少于80公分,并保持通风透光。
教学设备:
教室内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脚踏琴、录音机等教学设备,室内玩具人均3件以上。
户外活动场地:
应有平坦、安全的户外活动场所,户外大型玩具应不少于两件。
卫生保健设备:
应配备幼儿饮水桶、杯子,实行流水洗手,准时消毒,并保证一人一巾、一人一杯、一用一消毒。
消毒设施:
每30人应配一小型消毒柜,幼儿活动室和卧室每20平方米应配一盏紫外线消毒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