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设置要求

幼儿园设置要求

幼儿园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园舍要求

安全区域:

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污染区和危险区。

园舍结构:

园舍应牢固、合用、安全、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影响。

独立院落:

幼儿园应独自设院,院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居住或停留。

通风与采光:

幼儿活动室应通风干燥,光线充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卧室配置:

每班应设一间幼儿卧室,禁止设置3层床,床间距不少于80公分,并保持通风透光。

教学设备:

教室内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脚踏琴、录音机等教学设备,室内玩具人均3件以上。

户外活动场地:

应有平坦、安全的户外活动场所,户外大型玩具应不少于两件。

卫生保健设备:

应配备幼儿饮水桶、杯子,实行流水洗手,准时消毒,并保证一人一巾、一人一杯、一用一消毒。

消毒设施:

每30人应配一小型消毒柜,幼儿活动室和卧室每20平方米应配一盏紫外线消毒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