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办居住证的条件
杭州办理居住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合法稳定就业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
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
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登记要求
流动人口在杭州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其他要求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
有固定住所,
有稳定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
无违法犯罪记录。
额外条件
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居住时间限制。
办理居住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合法稳定就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居住证受理点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