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办居住证的条件

杭州办理居住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合法稳定就业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

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

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登记要求

流动人口在杭州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其他要求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

有固定住所,

有稳定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

无违法犯罪记录。

额外条件

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居住时间限制。

办理居住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合法稳定就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居住证受理点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