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教资普通话要求
广州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水平要求如下:
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地区差异:
虽然广东地区整体普通话水平相对较低,但广州、深圳、珠海三地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体等级划分
一级甲等:97分-100分
一级乙等:92分-96.99分
二级甲等:87分-91.99分
二级乙等:80分-86.99分
三级甲等:70分-79.99分
三级乙等:60分-69.99分
补修课程要求: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要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进行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并通过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则可以免于参加这两门考试。
说课面试要求: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还需要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环节,包括面试和试讲。
综上所述,申请广州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具体要求可参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以及广东省的具体规定。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测试,以确保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