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低保申请条件及标准
广州低保的申请条件及标准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户籍。收入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282元。
财产条件
家庭成员名下的金融资产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24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总计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
名下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
名下无商事登记信息(特定情况可申请复核)。
其他条件
单独申请低保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户籍属于在广州市内可迁移的工作单位集体户口、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政府公共集体户口之一,且本人无其他在本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人员以及重残人员。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
民政部以及省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方式
可以通过“穗好办”或“粤省事”网上申办。
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居委会提交纸质申请。
认定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1282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即每人每月1923元。
其他说明
已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人员,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申请人拒绝授权或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调查的,视为放弃申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