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到武汉户口
要将户口转到武汉,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积分落户
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买房落户
在武汉市全款购买房子或者还清贷款可以申请落户武汉。
创业落户
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学历落户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人才引进落户
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父母、子女、夫妻之间投靠
夫妻挂靠:中心城区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父母挂靠: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
子女挂靠:子女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挂靠父母的户口,子女的户口可随父母任意一方挂靠。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
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
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
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外地户口迁入武汉需要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先填写户口申报登记表,手写签名,并留存原件。携带迁移人员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结婚证、配偶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到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手续。
审核材料
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对申请者的条件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的话就会给申请者发放准迁入证。
办理迁移
携带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领取新户口本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申请人可以拿到新的户口本和开具的户口变动单,然后去所在社区居委做好登记。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