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标准餐饮服务条件

湖北标准餐饮服务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场地及环境

房屋结构坚固安全,布局合理,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

周边25m范围内无垃圾站、污水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有与经营规模、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加工、就餐、库房等场地。

店堂内外干净明亮,门面装饰美观大方。

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和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牌等证件。

就餐场所设有醒目、规范的公共标识,公共标识符合GB10001的规定,清真餐馆应悬挂规定的清真标志,需要注明安全或警示的地方应标注安全、警示标志。

符合所在区域餐饮业网点规划的设置要求。

许可与人员管理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经营。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