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盟餐饮店政策要求
福建加盟餐饮店的政策要求如下:
奖励政策
对年营业额达一千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餐饮目标,同时年净新增2家以上门店的限上餐饮企业,每新增一家加盟餐饮门店奖励1万元。
其他支持方式
对有建设中央厨房的餐饮企业,每新增一家门店奖励5万元。
每按《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闽菜馆”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1)178号)要求创建一家闽菜馆叠加奖励5万元。
申报条件
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符合财政申报相关要求。
按要求向商务、统计等部门如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家政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核验。
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近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年营业额达一千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餐饮目标,同时年净新增2家以上门店的限上餐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