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综合评价

广州市综合评价体系主要涉及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以下是该评价体系的几个关键点:

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存续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评价原则和指标体系

评价遵循依法依规、全面覆盖、客观公正的原则。

指标体系由遵纪守法、履约践诺、资质荣誉、社会责任和监管风险五个一级指标构成,进一步细分为15个二级指标。

评价方法和实施

评价基于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按照统一的评价规则进行分析评价。

评价结果通过市信用监管应用支撑平台进行,并每日更新。

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可用于行业监管、评先评优等领域。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信用评价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权益保障和信用修复

信息安全得到保障,同时鼓励信用修复。

企业可自主上报增信信息,经确认后纳入评价。

评价体系的法治轨道

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确保评价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广州市通过这样的综合评价体系,旨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并为政府监管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