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零售扶持政策措施

餐饮零售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费用减免

减免收取餐饮企业检验检测费用。

对餐饮、零售、外卖等行业从业人员免费开展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社区财政共担。

税收优惠政策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含本数)以下免税。

支持企业发展和改造

支持餐饮企业新建连锁直营餐厅、中央厨房、早餐店、咖啡馆,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

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活动,提高商户数字化运营能力。

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社区商业发展,对新建连锁超市、蔬菜零售、便利店、前置仓、连锁药店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

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对重点连锁企业、电商企业等以直营或加盟方式改造提升农村便民店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传统商场改造升级,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4.35%,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奖励政策

对于年零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目标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在厦新设的直营门店,每新设一家奖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200万元。

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厦门市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业务实力、发展潜力、促进就业、行业促进等维度对餐饮企业进行分档奖励,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对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年度限上餐饮营业额增幅目标的餐饮企业新开设的直营门店进行奖励,有建设中央厨房的还给予额外奖励。

其他支持

加大交通运输和物流业扶持,免征2022年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省级示范物流园、4A级以上物流企业、省级快递分拨中心等适应疫情防控设施改造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进一步支持文旅业,对以组团接团为主营业务的骨干旅行社予以纾困补助。

鼓励商贸企业大力发展线上销售,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闽货实物商品网络销售。

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支持各地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产业融合度高、品牌效应显著的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文旅项目,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直播基地,围绕优势产业开展直播活动推介特色产品。

这些扶持政策旨在缓解餐饮零售行业在疫情中的经营压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并推动行业恢复和发展。具体实施细节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