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保密法规
测绘保密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明确规定对属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实行可追溯管理。2020年6月18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这是对2003年发布的《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全面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该法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该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还规定了机关、单位在公开发布信息、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以及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的保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该规定涉及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的保密等级划分、调整和解密,以及使用保密测绘成果时的管理规定。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
该规定对公开地图的内容表示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地图内容不泄露国家秘密。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该规定对26个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详细列出了不同密级测绘成果的管理要求。
《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这是针对湖北省的测绘成果管理制定的地方性规章,进一步细化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要求。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测绘保密的法律体系,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同时促进地理信息的共享和应用。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否则可能触犯法律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