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验收原则

测绘成果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所有测绘成果必须通过二级检查(即作业小组的组长进行一级检查)和一级验收,以确保成果质量。

全面检查

一级检查应在作业人员自查互检的基础上,由作业小组的组长按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设计书和有关技术规定,对作业组生产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全数检验或抽样检验

测绘成果经最终检查合格后,生产单位应书面向委托单位或任务下达部门申请验收。抽样数量应高于验收的抽样数量,并对样本以外的成果进行概查。

质量等级评定

测绘成果样本及样本单位采用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制,测绘成果批质量一般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评定。

记录与报告

验收过程中应审核最终检查记录,记录不能随意更改、增删,内容填写应完整、及时、规范、清晰,应有检验人员和校核人员的签名。需要编写检查验收报告,并随成果一起归档。

问题处理与复查

当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时,受检部门需进行处理,并进行复查。如问题较多或性质较重,可将部分或全部成果退回受检部门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再进行检查与验收。

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