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检测不合格餐具处罚
对于餐饮单位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餐饮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或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其他处罚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对于餐饮单位不合格的餐具,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以及情节严重的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建议餐饮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餐具的卫生和安全,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