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食品储存要求
小餐饮食品储存要求标准如下:
储存场所和设备
储存场所和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分类和存放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FIFO)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冷藏和冷冻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例如冷藏温度为5摄氏度或更低,冷冻温度为-18摄氏度或更低。
定期检查和清理
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食品储存场所应定期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温度控制准确。
食品储存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储存期限
生食蔬菜、水果:25天;
熟食:13天;
半成品:24天;
冷冻食品:根据包装及标签要求储存。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保持安全和新鲜,防止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建议小餐饮单位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