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花坛景观设计标准
街道花坛景观设计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面积与形状
个体花坛面积不宜过大,一般图案为圆形(椭圆形)花坛,短轴以5~8m为宜,花卉花坛为10~15m,草皮花坛可稍大一些。
花坛的体量、大小应与设置花坛的广场、出入口及周围建筑的高低成比例,一般不应超过广场面积的1/3,不小于1/10。
花坛的形状可以根据周围环境和主题进行设计,例如,圆形花坛给人以温馨、和谐的感觉,适合用于小区、公园等场所;而长方形花坛则更适合用于街道两侧,强调线条的流畅感。
植物选择
花丛花坛主要表现色彩美,多选择一二年生草本花卉或球根花坛,如金盏菊、一串红、郁金香、金鱼草、鸡冠花等。
模纹花坛以表现图案美为主,植物选择多采用植株低矮、枝叶细密、萌发性强、耐修剪的观叶植物,如瓜子黄杨、金叶女贞等;也可选择花期较长、花期一致、花小而密、花叶兼美的观花植物,如四季海棠、石莲花等。
平面布置
花坛平面外形轮廓总体上应与广场、草坪等周围环境的平面构成相协调,但在局部处理上要有所变化,使艺术构图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
作为主景的花坛要有丰富的景观效果,可以是华丽的图案花坛或花丛花坛,但不宜为草坪花坪;作为配景的花坛,如雕塑基座或喷水周围的花坛,其纹样应简洁,色彩宜素雅,以衬托主景为原则,不可喧宾夺主。